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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. 行李运输的损失赔偿标准是多少?
- 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行李全部灭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,但最高不超过声明价格。部分损失时,按损失部分所占的比例赔偿。分件保价的行李按所灭失该件的实际损失赔偿,最高不超过该件的声明价格。
未按保价运输的行李按实际损失赔偿,但最高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15元。如由于铁路运输企业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,不受上述赔偿限额的限制,按实际损失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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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. 发生行李事故后,如何提出赔偿?
- 发生行李包裹事故时,一般请在到站办理,特殊情况也可由发站办理。
收货人要求赔偿时,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附下列文字材料:
(1)行李票或包裹票;
(2)行李、包裹事故记录;
(3)证明物品内容和价格的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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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. 铁路对哪些原因造成的行李损失不承担责任?
- (1)不可抗力;
(2)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;
(3)包装方法或容器不良,从外部观察不能发现时;
(4)旅客违反铁路规章或其他自身的过错。